鹤壁市司法局关于对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

发布时间:2020年09月21日 16:15 来源:鹤壁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:

王海涛代表

 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收悉。现答复如下:

  一、建议内容

  一是建议市政府根据新形势新要求,规范指导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建设,要求有执法任务的部门必须设置法制工作股室,配备专业人员,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工作。二是建议法治思维不应成为末端思维、结果思维,要在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动议、酝酿、决策中全程参与和运用,对指导县区的工作应留有一定时间余量,使县区可以按程序完成。三是建议市委、市政府法律顾问组成专家团队,定期到各县区巡回指导复杂疑难案件。

  二、办理情况

  (一)切实加强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建设

  7月中旬,我市在对市直单位半年考评中,开展了一次政府部门法制机构设置情况调研摸底活动。从调研情况来看,在本次机构改革中,大部分委局均设置了专门的法制机构,配备了工作人员,极少数单位由于编制、人员少,设置内设机构数量有限制,明确单位办公室承担法制工作,并安排专人负责。同时,我们通过以会代训、举办讲座等方式,不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,为单位法制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。

  (二)不断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水平

  一是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。制定了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,举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专题讲座,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。先后组织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举措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、民法典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,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。二是修订了鹤壁市政府工作规则。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,把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,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。同时规定在作出重大决策前,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,直接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
  (三)规范提升市委、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

 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《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(试行)》,为市委市政府选聘了3家法律顾问单位和2名法律顾问个人。二是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2020年底前实现市、县、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,并建立了聘请法律顾问备案统计制度,定期通报各级各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。三是广泛开展千场报告会、法典进万家活动,组织法学专家、执业律师等专业人士深入各县区、乡镇举办法律专题讲座,现场解疑释惑。

  今后,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,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,实现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,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,为我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。

  20209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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